大兴安岭集团召开2023年林长制工作会议
11月24日,大兴安岭集团召开2023年林长制工作会议,传达省总林长会和生态环保大会精神,总结集团前期林长制工作成果,分析研判林长制新形势、新任务,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林长李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林草局驻大兴安岭专员办副专员周光达及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常务副林长黄志富出席会议,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副总林长张永刚主持会议。
李会平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践行和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和重要举措,是林草领域的“国之大者”。集团上下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林长制对于压紧压实生态保护责任、推进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重大关系”。
李会平强调,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林长是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级林长制协作部门要自觉摒弃“一亩三分地”的狭隘思维,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林长办要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对中央环保督察留下的整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与时间进度整改到位。要加强督察督导,充分发挥督察办一线监督督导作用,深入开展专项督察和日常督察,及时提醒和纠正本单位林长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短板,对疏于监管的督察办要进行追责问责。要严格考核问责,真正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做到考核问责到位。要强化宣传引导,对林长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面凝聚生态建设共识。
周光达对大兴安岭生态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督查反馈,就下一步做好生态保护各项工作提出要求。黄志富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林地协同保护,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要求。
会议传达了省总林长会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图强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阿木尔督察办负责人作了汇报发言。
集团林长办、纪委、党委组织部、生态修复管理处、保护地管理处、森林资源管理处、森林防火办、企业管理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林业局局级林长、主管林长制副林长,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长,各林长制督察办督察长,各局级林长办主任和林长制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